过去,省外建筑企业进入江西承揽业务,往往会出现省、市、县多头和重复办理备案的现象,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为切实落实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优化该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日前,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外地企业进赣,不再重复办理备案手续。
该厅规定,已在省厅办理进赣备案的省外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等企业名单,一律在该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以上省外企业进入该省各地承揽业务的,各市、县相关主管部门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要求企业到当地重复办理备案手续。
该厅强调,依法加强对企业市场行为、施工现场行为等动态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省厅,作为不良行为信息进入企业诚信体系,并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据了解,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规范外地企业市场准入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行为,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将进行约谈问责,对典型案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